为进一步提升药品监管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池州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创新工作机制,采取有效举措,全力推进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
一是明确事权划分,规范运行体系。印发《池州市市场监管系统行政事权划分指导意见》,优化药品监管科室设置,明确药品行政事权责任划分。出台《关于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对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发工作提示函14份,强化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压紧压实属地责任。细化规范执法相关制度,健全检查廉政监督机制和行政处罚内部监督机制,推进药品监管执法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廉洁化。
二是配强监管力量,加强检查力度。加强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实现省级检查员覆盖全部县区,市级检查员覆盖全部市场监管所,根据《池州市药品检查员管理办法》分级分类建档管理。将药械妆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建立药械妆实训基地4家,举培训15期。实施疫苗储存温度在线监管,依托省药品智慧监管平台等系统巡查129家药品网络经营企业,推进监管信息化。制发《零售药店检查手册》《药品网络销售现场检查评定细则》等指导文件,推动监管细致化。实施执法“六联动”机制,从严开展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药械化药品经营使用单位4023家次,发现存在风险问题隐患单位446家次。
三是提升检测水平,强化应急能力。推进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C级达标建设顺利通过现场验收评审,加强药品涉刑案件检验检测绿色通道建设。印发《药物滥用监测联席会议和风险会商制度》,定期分析上报监测数据,提升药物滥用风险发现水平。每季度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质量评估,以评带训提升监测上报能力,共上报药械妆不良反应报告(事件)3858个。建立药物滥用监测联席会议和风险会商机制,共同推进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开展。指导县区修订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举办市县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示范性应急演练,以实战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四是激励担当作为,深化社会共治。开展行风建设“深化拓展年”活动,建立药品评审“行政执法遵纪情况”反馈制度,设立行风观测点20个,开展行风建设督查3次。发挥12315投诉平台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民声呼应”渠道作用,及时化解两品一械领域矛盾纠纷,投诉按时初查率、按时办结率、举报按时核查率均达到100%。聘用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员12名,加强药品安全“四员”队伍建设,推动药品社会监督能力提升。耗资8万元打造药品法治公园,拓展药品安全科普宣传覆盖面,营造良好的药品法治环境。推行“药安池州”封签,提升药品网络零售配送质量管理水平,印发10万份,投入使用4.3万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