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铜陵市市场监管局对照省药监局出台的《安徽省药品监管领域行政指导规则》,遵循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及有利于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原则,将普法宣传与合规引导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充分体现执法“人性温度”与法律“权威力度”的融合,全面提升当事人依法合规经营能力。
一是包容审慎,“执法+指导”同向发力。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市局充分考量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当事人主观过错等因素,最终依法作出适当的处罚决定;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运用宣传教育、指导服务、警示告诫等柔性执法方式,督促当事人落实责任义务,提高合规经营的自觉性;组织当事人对涉案违法行为进行原因分析,引导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控制风险,降低同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的风险。
二是事后帮扶,持续跟踪合规整改效果。市局坚持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合规建议书,书面促进当事人信用修复和合规发展;持续关注市场主体合规需求,在对当事人整体运营情况全面“体检”的基础下,助其找准风险点和内部管理的薄弱环节,列出问题清单,指导抓好整改落实,同时从管理架构、规章制度、人员培训等方面进行优化,弥补制度建设和管理上的漏洞。
三是以点带面,做深做实行政处罚“后半篇文章”。按照“办理一起案件、解决一个问题、规范一批主体”的思路,将部分违法行为列入风险会商范畴,多角度分析会商发案规律和特点,研判同类型违法行为发生在其他市场主体的可能,将相关主体列入风险提醒对象,建议其自行排查潜在风险,并针对性开展合规培训。今年将网络销售医疗器械中涉及的相关违法行为、未按温度要求陈列药品等列入风险会商,71家经营主体得到风险提醒,排查网络店铺227家,下架相关产品链接5个,有效控制了相关主体的违法风险;完善监管制度机制。在监管执法中不断完善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和举措,今年以来,市局先后出台《药械网络零售企业现场检查操作指南》《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操作指南》等,既全面提升了市场主体管理水平,同时便于执法人员规范性开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