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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7家中医医院创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评审结论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26 22:31:51 作者:佚名  来源: 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

  

  根据《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三级中医医院基本标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三级中医医院、三级民族医医院评审标准有关文件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7〕26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我局组织评审专家组于2024年10月对仁怀市中医院等7家中医医院开展了创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现场评审。经专家组现场评审、局党组会研究并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审批同意,认为7家参评医院已满足三级甲等中医医院的基本条件,决定将下述医院纳入三级甲等中医医院管理。公示名单如下: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5日-2024年12月31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映情况,逾期不予受理(信函以寄出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查证。

  联系电话:0851-86894656

  电子邮箱:gzzyjyz@163.com

  通讯地址:贵州省政府大院7号楼10楼1008办公室(邮编:550000)

   

   

   

                               2024年12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s://atcm.guizhou.gov.cn/xwzx/tzgg/202412/t20241224_863929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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