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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宪法宣传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05 19:41:10 作者:佚名  来源: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省局机关各处室、各检查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为开展好今年的“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省局制定了《2024年“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各单位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情况,请于12月13日前报省局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崔瑞志  0351-8383534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4年12月4日

  (主动公开)

  

  

  

  

  

  2024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为扎实开展好今年的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根据山西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贯彻实施,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三、时间安排

  12月2日至7日。

  各部门结合实际,可在时间上适当延展。

  四、重点宣传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和宪法的地位作用;宪法、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

  五、活动安排

  (一)开展“宪法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等为主要内容,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开展主题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参加全省领导干部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宪法法律知识竞赛。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积极参加全省领导干部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宪法法律知识竞赛。

  (三)参加第五届省级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积极参加履职报告评议,提前部署、按时保质完成履职汇报片,充分展示我局近年来的普法成果经验及特色亮点做法。

  (四)组织开展旁听庭审活动。组织机关及直属单位人员现场旁听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庭审活动,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五)开展“线上”普法讲座。依托“山西普法”抖音账号举办线上宪法公益讲座,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六)举办宪法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题的药品安全大讲堂。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开展宪法主题“药品安全大讲堂”。

  (七)开展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对照普法责任“清单”任务,结合工作职责,宣传普及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法律法规,引导企业自觉尊法守法,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筑牢“两品一械”安全屏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作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宪法的重要抓手,把牢学习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精心策划,认真组织,提升干部群众法治素养。

  (二)落实普法责任制。要把开展“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作为推动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载体,作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依据职责任务,分工协作,把学习宣传引向深入。

  (三)营造浓厚氛围。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全方位、多声部开展宪法宣传,以喜闻乐见的形式推动宪法宣传向基层延伸,走进千家万户,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宪法的精神和法治的力量。

  (四)注重宣传实效。把宣传周集中宣传与执法实践有机结合,推动宪法精神融入日常工作,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推进全省药品监管事业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yjj.shanxi.gov.cn/xxfb/wjtz/202412/t20241205_971606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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