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第五分局结合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等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面向辖区发布了药品批发企业经营风险提示函。
《提示函》通报了个别企业因不符合GSP要求,被暂停经营、立案查处,以及检查中发现的内审、人员履职能力、计算机管理、药品退回验收、文件修订、培训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情况。
《提示函》要求各药品批发企业认真开展自查,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有效履行药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健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药品经营全过程持续合法合规。
下一步分局将强化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大对问题较多企业的检查频次,对提示后仍然违法违规经营的将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