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食药监调研网!

人员查询 车辆查询 县级中心 调研选题 介绍信查询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7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11-02 00:06:26 作者:佚名  来源: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经乐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等10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广西圣民制药有限公司等20家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27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经乐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广西圣民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抗菌消炎胶囊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

  经绵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广西世彪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牛黄解毒片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

  经攀西钒钛检验检测院检验,标示为四川字库山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清眩片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重量差异。

  经内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四川百草堂龙人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心口舒胶囊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人参皂苷Rb3。

  经广元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重庆健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茜草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显微鉴别。

  经宜宾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四川麒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金钱草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

  经巴中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湖南省弘华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款冬花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杂质、含量测定、浸出物。

  经德阳市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四川金可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山慈菇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

  经宜宾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四川宏康源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木蝴蝶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水分。

  经宜宾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四川涪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蒲公英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水分。

  经宜宾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四川弘一中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大叶茜草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总灰分。

  经宜宾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四川省卓宇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蒲公英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水分。

  经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成都市祺隆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红参(红参片)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薄层色谱鉴别。

  经宜宾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成都市祺隆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党参段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

  经达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重庆融康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墨旱莲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总灰分。

  经广元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河北祁新中药颗粒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远志(蜜远志)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

  经巴中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邵阳神农中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淫羊藿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

  经巴中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邵阳神农中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款冬花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杂质。

  经宜宾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邵阳神农中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蒲公英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水分。

  经宜宾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泸州百草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山萸肉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水分。

  经宜宾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湖北道地药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炒僵蚕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总灰分。

  经宜宾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广东汇康元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麸炒苍术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水分。

  经广元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森科药业(成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款冬花(蜜款冬花)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药屑及杂质。

  经德阳市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邵阳神农中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蝉蜕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

  经广元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四川省卓宇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款冬花(蜜款冬花)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药屑及杂质。

  经广元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邵阳神农中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五加皮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浸出物。

  二、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三、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特此通告。

   

  附件:27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名单.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日


原文链接:http://yjj.sc.gov.cn/scyjj/c103167/2024/11/1/61270421a6cd49af9c489e37954a466e.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三季度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的公告 下一篇: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公示(2024年第42期)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食药监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天津智仁医用食品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3387021 010-56153985
监督电话:17610609455,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jiankangfzdyzx@163.com    客服QQ:2894426415 通联QQ:491393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