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现场检查并综合评定,现将泉州中侨药业有限公司《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结果公告。
企业名称 | 检查地址 | 检查范围 | 检查时间 | 类型 | 检查结果 |
泉州中侨药业有限公司 | 持有人注册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新华路27号; 受托方延伸检查地址:广西修正制药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贵城街道西江科技创新产业城狮岭路606号 | 灵芝胶囊(规格:每粒装0.27g;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5020559) | 受托方:2024年8月21日至8月23日; 持有人:2024年9月6日至9月7日 | 依申请 | 符合 |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5日